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一、 公示时间: 2013年7月17日至23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1-5301565
三、 电子信箱: gxhbjjdc@163.com.
四、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邮编:530028
五、 联系人:黄雪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16日
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公示简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主要内容:在原有年产3万吨普通级食用酒精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改升级为年产3万吨(日产100吨)优级食用酒精。建设内容包括酒精生产车间(地磅房、糖蜜塔、发酵间、蒸馏间、酒精塔、成品装酒间)、酒精废液浓缩间、动力系统工程(锅炉间、电力间及全厂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站、材料仓库、办公楼等。
建设单位: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德保县城关镇那造村那造屯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39.33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西勤裕丰环境工程集团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气治理
主要为1台25吨/小时和1台20吨/时酒精废液焚烧锅炉(备用)产生的烟气。锅炉烟气采用炉内燃煤中添加石灰石混烧、炉外旋风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处理后烟气经80米烟囱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台20吨/时酒精废液焚烧锅炉未运行。
验收监测表明,1台25吨/小时焚烧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烟囱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二)废水治理
项目配套建设日处理规模2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改良型普通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废水排入鉴河。
验收监测表明,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外排口监测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
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种风机及生产用泵等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振、设置隔音操作室、在汽机和锅炉等排汽管道上设置消声设备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监测点除夜间超标外(超标1.9~9.5dB(A)),其它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
主要为锅炉炉渣、灰渣、污泥、洗罐渣。锅炉灰渣运往砖厂制砖用;灰渣、污泥外售做肥料;洗罐渣送锅炉焚烧。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各类储罐(包括糖蜜罐、酒精罐、酒精废液缓冲罐等)均设置围堰,围堰周围设置排水沟,厂区设置了事故废水导流沟,设置了整个厂区事故末端应急池。
2.制定了《德保县银丰工贸有限公司环保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六)项目周围环境质量
1.项目涉及地表水鉴河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标准;两个地下水监测井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项目环境敏感居民点(那口村、那造村、发奋村)环境空气中各监测因子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七)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为38.2吨,氮氧化物为16.6吨;化学需氧量为34.1吨,氨氮0.66吨;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德保县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
(八)其它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100%的受调查者对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或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