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33号公告)的要求,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贵港、防城港、百色等10个大中城市发布了2014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现将有关信息汇总如下: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广西10个大中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204.6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4020.17万吨,处置量1211.90万吨,贮存量1231.61万吨,排放量3.61万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
2014年,广西1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63.98万吨,其中处置量23.94 万吨,综合利用量39.55 万吨,贮存量0.99万吨,排放量0万吨。
三、医疗废物
2014年,广西10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年产生量21267吨,处置量21267吨。
四、生活垃圾
2014年,广西1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共计387.53万吨,处置量385.41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处置率为99.45%。
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2014年底,广西10个大中城市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23家,总核准经营规模626305吨/年。其中,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证17家,处理类型包括焚烧处置、废铅酸电池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废酸综合利用等;市级发证6家,处理类型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废矿物油收集等。
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截至2014年底,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含南宁市医疗废物处置)和其余13个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已建成,形成4.12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和79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七、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情况
2014年,全区新增9个设区市新增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设立各级固体废物管理专职机构20个,其中省级1个(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级14个、县(区)级5个,全区固体废物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