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办字〔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本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空气质量改善步伐,经第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密云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2016年1月4日张高丽副总理来京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不懈地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属地责任,层层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防治任务,确保实现2016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的目标,巩固本区大气环境质量在首都生态涵养区中的领先地位。

  2.狠抓落实,加大投入。各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整体合力,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加顽强的精神,切实在重点难点领域取得突破,特别是突出抓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农村散煤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治理、高排放车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同时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早日完成、早见成效。

  3.要严格执法,强化督查。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出击,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综合利用曝光、处罚、移送等手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追责。对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附件;密云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