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赣卫中字〔2013〕8号),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326


附件下载: 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