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6〕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6〕10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