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通知》(食安办[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立即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同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请各设区市食安办要加强督导,收集情况,并于
联 系 人:徐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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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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