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食药监流[2010]103号

(网上发布,不另行纸质文)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电[20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各设区市局、樟树市局中秋、国庆期间值班表,请于节前两天传真至省局,传真电话:071-8158100。
  中秋、国庆期间省局行政值班电话:0791-8158123。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电[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认真分析两节前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站在讲大局、保安全、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查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好分析、预防等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突出重点,依法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和国家局有关文件要求和部署,在加强和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的同时,突出强化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重点食品的检测和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集体食堂和农家乐等的监管,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检查。加强监督巡查,排查隐患,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尤其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防止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
  四、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要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带班领导。要确保值班通讯设施完好,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发布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预警提示,及时处理各类举报,依法妥善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请各省(区、市)局于9月21日12:00前,将本单位两节期间值班安排报国家局值班室。
  国家局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8316825
          传真:010-6831090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