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食药监食〔2012〕57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安市卫生局:
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公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113号)和省食安办《关于加强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字[2012]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做好工作部署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裱花糕点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月饼及地方性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同时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注重使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筛查,对快速筛查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对于“两节”期间各地举办的重大活动,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提前介入,靠前谋划,切实落实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加强对“两节”期间农村群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每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成立相关应急处理小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国家和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
四、广泛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各地餐饮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旅游景点,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告知餐饮服务经营者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守法诚信经营。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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