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检查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食品流通监管的人员业务水平,省局决定在全省建立食品流通领域检查员队伍,现就做好食品流通领域检查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廉洁勤政;

2.拥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熟悉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至少具有2年以上食品监督管理实践经历;

4.现从事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5.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外出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 周岁。

二、推荐名额

1.各设区市局食品流通监管岗位2 人、市食检所1人;

2.各县(市、区)局食品流通监管岗位1人;

3.省直管试点县(市)局食品流通监管岗位各1人;

4.省局有关直属单位各2人。

三、推荐程序

1.各设区市局负责本辖区内推荐人员的汇总和初审,附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后,报省局食品流通处;

2.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负责本局推荐人员的汇总和初审,附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后,报省局食品流通处;

3.省局直属单位推荐人员报省局食品流通处。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人员条件推荐食品流通检查员,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省局将直接取消该推荐名额;

2.检查员每年能完成省局组织的检查任务;

3.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食品流通检查员推荐表(见附件)原件和电子版(发至邮箱:191804407@qq.com )报省局食品流通处。

4.食品流通检查员培训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791-88555371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