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安办,省食委有关成员单位:
2016年高考、中考和端午节临近,为切实加强中高考和节日期间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障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食品消费旺盛,群体性聚餐激增,且正值夏季汛期,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敏感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中高考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其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执法,排查安全隐患
一是要重点排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专项检查,重点对考点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为考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必要时派监督人员进驻学校实行全程监督。二是要强化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和抽验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采取专项监管措施,依法、及时、彻底处置检查抽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尤其要强化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三是要严防夏季采食野生蘑菇中毒。通过电视、微信、网络等多种媒介发布野生蘑菇消费预警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不要盲目采摘、制作和食用野生蘑菇,督促餐饮单位严禁采摘、采购、制售野生蘑菇等及其制品。四是要切实保障汛期食品安全。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防不法分子回收、加工、销售因暴雨受潮、变质食品以及被洪水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借洪灾之机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不法行为,坚决严厉查处,决不手软。
三、加强宣传引导,优化消费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消费理念;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观念;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对检查面大、影响面广的检查活动,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广泛宣传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和成效,提高公众消费信心;及时主动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面广、震慑作用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范应对
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和后续舆情处理工作。为保证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可以先电话口头报告,再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对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和监管工作被动的,将按有关规定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地食安办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尽快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于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食安办。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