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赣食药监药化生产〔2015〕9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单位:
经省局研究同意,现将《江西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doc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