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注[201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控制药品使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异维A酸制剂的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异维A酸胶丸说明书按照所附说明书样稿内容进行修订。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如【规格】、【性状】等,应与原批准内容一致。

    二、此次修订的说明书仅包括异维A酸口服制剂,皮肤外用制剂的说明书是否需要修订待进一步评估。

    三、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还应主动跟踪该类药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附件:异维A酸胶丸说明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20113292248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