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食药监注[2012]5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2011年,全省药品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取得了明显成绩,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省局决定评选和表彰2011年度全省药品注册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和省局注册处等单位从事药品注册监管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认真落实省局有关工作部署,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圆满地完成全年药品注册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工作有特色,在年度药品注册工作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善于研究解决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药品注册工作有创新;
3、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办事公平、公正,保持清正廉洁。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职责,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2、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学习与钻研、业务精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名额分配和评选办法
(一)先进单位6个。由省局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的情况予以确定;
(二)先进个人12名。由各设区市局、樟树市局、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省信息中心和省局注册处各推荐1名,并填写《2011年度全省药品注册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相关推存材料和《推存表》请于2010年2月15日前报省局药品注册处。
四、有关要求
此次评选活动是弘扬先进,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及时上报推荐材料和《推荐表》
联系人:黄俊强 联系电话:0791-88158025
附件:2011年度全省药品注册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