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安全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文明办、互联网办、保监局、妇联、省科协、南昌铁路局、省旅发委: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定于6月13日至6月27日举行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与国家同步开展,启动仪式将于6月13日上午10时在红谷滩行政广场举行。为做好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经会商教育厅、工信委、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8个部门同意,我办制订了《2016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邀请省食安委全体成员单位参加活动周宣传现场启动仪式,并请参加省级层面活动周宣传启动仪式的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省文明办、省互联网办、省保监局、省妇联、省科协、南昌铁路局、省旅发委等部门,将参会领导及联络员共2名的参会名单回执于6月3日前报省食安办,参会人员于6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自行到达红谷滩行政广场参加启动仪式。
附件:1.2016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3.参加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人员名单回执
联系人:姚闽 079188555362
程炫 079188555390
传 真:079188555396
邮 箱:2337263942@qq.com
附件1
2016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定于6月13日-6月27日举行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于6月13日上午10时在红谷滩行政广场举行。为切实做好相关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有序参与,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三)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省食安办会商省文明办等18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安排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设区市、县(市、区)二级食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3日上午10时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省级层面的“系列主题日”形式,主动策划设计、组织开展本地区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各有关部门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的电子版请于7月5日前报省食安办。同时,要注意收集宣传周活动期间特别是系列主题日活动的有关录像、摄像、电视节目、宣传报纸等资料,有关宣传信息请及时报省食安办。
附件2
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6月13日上午10时始,在南昌与国家同步举行“江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并现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同时向社会承诺、打假治劣成果展示、咨询投诉受理、有奖知识竞赛、真假食品识别等活动;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致辞;部门单位、新闻媒体、行业企业、学术机构等各界代表参会。(省食安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互联网办、省保监会、省粮食局、妇联、江西科协、南昌铁路局主办,南昌市食品安全办协办)
二、全省第五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承接前四届的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在《中国食品安全报》、“江西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刊登竞赛试题。竞赛以新《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竞赛推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道德诚信、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主办,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中国食品安全网承办)
三、《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宣贯活动
以《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为宣贯的主要内容,以知识培训、道德讲堂、知识竞赛、张贴宣传画为主要形式,组织食品安全领域有关专家、诚信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青少年(学生)及广大消费者进行宣贯,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主办,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安全办协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中国食品安全网承办)
四、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
选择部分食品企业、大中型超市、学校食堂、食品检验室开展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让广大群众参观生产车间、超市、食堂和检验机构,更直观地了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以及检验机构的技术水平,提振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安全办承办)
五、舌尖上安全系列宣传片
摄制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专题片,围绕《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全景展示现代化食品科技和工业发展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江西主要媒体播出。(省食品安全办指导)
六、“重走红军路,食品保安全”宣传活动
联合开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等“旅游餐饮整治行动”,推广餐饮服务行业“洁厨亮灶”经验,对示范餐饮单位作经验介绍,并邀请媒体,对红色旅游景点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宣传,充分展示全省系统对革命老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关心和保护。(省食品安全办、省旅发委指导,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中国食品安全网等承办)
七、食品安全校园行
开展食品安全校园行公益行动,组织食品安全科普工作者和高校科普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通过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现场竞赛答题等方式,提升青少年学生、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省食品安全办、省教育厅、团省委指导,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安全办承办)
八、食品安全超市行
6月18日至7月2日,围绕食品消费集中的大型连锁餐饮、商超,利用“货架标签”、“餐盘垫纸”等零售端载体,统一制作张贴食品安全科普“小贴士”, 为消费者近距离提供食品安全消费服务,指导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指导,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安全办承办)
九、突出宣传主题日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办公场所和监管服务单位现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媒介,大力宣传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 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系列主题日活动(以下由各单位提供具体活动内容并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实施)
(一)南昌铁路局(6月14日或自定)。
1、举办铁路食品安全主题日活动。6月16日上午,配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同步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由江西铁路卫生监督所牵头,会同南昌火车站,在车站候车室大厅设立现场咨询台,悬挂横幅,通过站车视频、广播、发放宣传品、接受旅客现场咨询和为旅客随身携带的食物提供快速检测服务,向广大旅客和职工宣传站车餐饮、销售等食品经营情况和具有铁路特色、适合铁路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及食品安全知识。
2、开展铁路餐饮系列食品安全检查。以“丰富旅行食品、强化安全监管”为主题,检查铁路餐饮系列产品供应商和铁路列车餐饮经营单位,对标检查资质建设情况,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控制;检查高铁列车餐饮生产、贮运、销售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分析风险因素,确保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达到标准要求。利用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经营业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二)省商务厅(6月15日或自定)。
1、根据省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采取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
2、宣讲肉菜流通追溯的基本概念及理念;
3、介绍南昌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4、引导市民、消费者如何参与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工作,如何利用系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保护自己的食品安全。
(三)省科协(6月16日或自定)。
详见省科技协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四)省妇联(6月17日或自定)。
1、 充分利用《东方女报》等妇联传统媒体以及“江西女性网”、“最美家庭官网”、“江西女性”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 通过“网上家长学校”平台向我省广大家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儿童有关食品安全知识,为少年儿童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五)省公安厅(6月18日或自定)。
1、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公布一批打假“利剑”行动中破获的食品犯罪典型案例。
2、开展现场展示。组织设区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本地中心广场或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展板等形式,集中展示去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成果,教授识假辨假方法,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鼓励群众举报线索。
3、组织专题研讨。总队于6月17日下午,组织全省设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队领导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犯罪案件经验,研讨创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新战法。
(六)省粮食局(6月19日或自定)。
围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由省粮油质监中心专家在活动社区向群众宣讲食品安全知识,介绍劣质粮油的识别方法;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
(七)省农业厅(6月20日或自定)。
1、组织开展省农业厅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科学消费农产品。
2、组织市、县农业系统配合开展开放日活动,组织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3、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专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食品安全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展示查询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并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调节剂、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4、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产地环节的蔬菜、水果、生猪等开展快速检测和咨询。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八)省质检局(6月21日或自定)。
印制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小册,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食品相关产品概念,让消费者全面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22日或自定)。
我局将与质检总局同步举办“食品安全主题活动日”,围绕宣传周主题,开展进口食品知识普及、进口业务咨询、印制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实验室开放等系列活动。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我们将组织人员走进社区、校园、商场等,通过现场组织监管人员与消费者互动、开展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面向消费者开展形式多样的进口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活动。组织全省出口食品企业从业者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对《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我国监管制度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生产者关注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相关内容和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3、各分支机构在辖区参照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十)省工商局(6月23日或自定)。
1、积极协助配合省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会同消协组织开展“依法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座谈和消费体验活动”。组织行业组织、食品专家、媒体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互动交流;共同走访1至2家食品企业,体验安全消费,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及时跟踪宣传工商、消协组织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十一)省保监局(6月24日或自定)。
举行“食责险——尽享美食,全程无忧”宣传报道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保险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主题宣传,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情况。
(十二)省卫生计生委(6月25日或自定)。
1、启动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知识竞赛内容主要为食品安全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纳入健康促进相关活动。印制相关宣传资料、用品,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和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科普宣传。
3、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系统科普动画视频宣传。
(十三)省工信委(6月26日或自定)。
1、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题宣传,交流企业诚信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试点企业开展体系评价工作,完善江西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宣传解读我省食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实施食品安全保障工程。
(十四)省教育厅(6月27日或自定)。
1、组织全省大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健康知识网络大赛”。引导学生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
2、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知识和饮用水卫生的专题教育活动。
3、利用江西教育网、江西教育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有效地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4、组织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实地查看学校餐饮安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开展中小学后勤管理人员培训,逐步提高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成为熟悉和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的行家里手。
(十五)省文明办(6月27日或自定)。
详见省文明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十六)省互联网办(6月27日或自定)。
详见全省互联网行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十七)省旅发委(6月27日或自定)。
详见全省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十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13日)。
1.举办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论坛,邀请专家、学术机构等,共同探讨食品安全重要话题,交流治理经验。
2.举办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公众走进专业机构,参加农药残留检验、微生物检验等专题讲座,亲身体验食品安全科技保障措施。
3.组织召开“旅游餐饮整治行动”现场会,开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等旅游景点餐饮企业整治行动,推广餐饮服务行业“洁厨亮灶”经验,总结各地区的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对示范餐饮单位作经验介绍,并组织人大代表、媒体和广大市民对“洁厨亮灶”示范餐饮单位进行参观。
4.开展“重走红军路,食品保安全”宣传活动。联合吉安、赣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邀请媒体,对红色旅游景点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宣传,充分展示全省系统对革命老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关心和保护。
5.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共同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和倡导食品生产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启动式同步对保障其产品品质和生产行为作出明确保证,并邀请媒体进行报道。
6、开展食品企业关键人员法律知识考核活动。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岗位管理、业务知识考核,全面提升企业关键人员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高校”活动,培育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队伍。
8.编印《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图册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利用信息制图手段梳理解读新法突出亮点,引导社会公众学法、懂法、用法。
附件3
参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人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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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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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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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诚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周活动现场启动仪式;
2、 请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省文明办、省互联网办、省保监局、省妇联、省科协、南昌铁路局、省旅发委等各派2名人员参会,其中分管领导1名、联络员1名;
3、 请于6月3日前将此回执报省食安办;
4、 请参会人员于6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自行到达红谷滩行政广场,参加活动周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