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对申请上市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开展环保核查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时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核查范围为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本次环保核查确定的核查时段为2010年10月-2013年9月,共计36个月。

二、公司概况介绍

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绵阳台沃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生产农作物专用肥的企业。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原厂区位于三台县刘营镇,2012年6月关停并搬迁至三台县芦溪镇。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年产20万吨新型生态环保作物专用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种子业务扩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五个募投项目建设。其中《种子业务扩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四个项目不涉及生产线建设。

三、对核查内容的审核意见

(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原厂区2003年建于三台县刘营镇,2012年6月关停并搬迁至三台县芦溪镇。该公司(本部)《年产20万吨肥料(15万吨配方肥、5万吨BB肥)灾后重建技改扩能项目》将原厂区和现厂区一并纳入评价范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万吨新型生态环保农作物专用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执行情况(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

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原厂区2012年6月关停并搬迁至芦溪镇。

1.污染物达标排放。

核查时段内,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原厂区2010年~2012年每年进行了一次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表明:废气、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该公司(本部)现厂区2013年竣工验收监测表明,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

2.总量控制。

核查时段内,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原厂区2012年6月关停(运行时段内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现厂区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未对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下达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3.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核查时段内,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原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2010年~2012年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不规范。2013年现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及实验室废液;废油交有资质单位(四川九州特种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实验室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三)实施清洁生产情况。

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编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待评估。

(四)环保违法处罚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情况。

核查时段内,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未发生过环境纠纷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在公司网站上公开了相关的环境保护信息。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4月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