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的通知》(川环发〔2013〕131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发了“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为做好省级与各市(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与监督性监测信息录入与发布工作,我厅定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与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操作培训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6日 9:30-11:30

二、会议内容

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系统操作演示:

(一)市(州)环境保护局企业注册审核、用户管理操作演示;

(二)环境监测站发布监督性监测数据操作演示;

(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注册、数据发布操作演示。

三、参会人员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监测科长、监测站长、监察支队长、信息中心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人员参加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类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

(二)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要认真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2013年12月5日(15:00-17:00)参加视频会议联合调试,12月6日上午9时前开启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联系人:张德良   电话:028-80589098

孙 炼   电话:028-80589216

视频系统调试技术联系电话:028-80589207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