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乐山、眉山、宜宾市环境保护局:

从近期调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5年度实施方案推进情况来看,各市存在不同程度进度迟缓的问题,有的可能影响到全省如期完成任务。为进一步督促各地的项目实施情况,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根据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4〕85号),省环境保护厅拟于近期组织人员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5年度实施方案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5年度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包括目前项目的实际进度、专项资金拨付情况、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二)实施方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包括明确的项目实施监管机构、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项目推进进度安排、责任机构和人员、承诺资金落实等情况。

二、督查要求

请各地按督查内容做好相关资料等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