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部下放至市(州)、县(市、区)管理,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7号)要求,为了解掌握有关落实情况,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将2012年以来承接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包括已办件量及效能指标)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等,认真梳理后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年5月22日前报环境保护厅总量处。其中,办件量及主要效能指标按要求(详见附件)填写。

联系人:总量处 杨俊国

电话/邮箱:02880589082  44229232@qq.com

 

附件:2012-2015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件量及主要效能指标统计表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件量及主要效能指标统计表

审批项目名称

实施

机关

办理

件数

按时办结率

现场办结率

实际办结提速率

群众评议满意率

备注

排污许可证核发

 

 

 

 

 

 

 

注: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月年日,各市(州)所辖县(市、区)由市(州)汇总后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