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函〔2014〕737号
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1〕81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依托你单位建设的四川省大气污染治理催化剂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验收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通过验收。
请你单位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技术协作,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催化剂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模式,积极为我省环境管理和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成为开放式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四川省大气污染治理催化剂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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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
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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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气污染治理催化剂工程技术中心 |
艾生炳 |
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