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川环办函〔2010〕11号
关于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编制工作会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加快我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市、州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编制和污染治理,省厅决定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传达全国规划编制会议精神;
(二)部署我省规划编制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城市)科长。
三、培训时间
2010年2月23日(2月23日14:00时前报到)
四、培训地点
成都金河宾馆九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宜
(一)培训期间的食宿由省环保厅负责,交通费自理;
(二)由于培训在春运期间,请提前准备返程票。
六、联系人
省环保厅城市处 陈维果 罗道军
联系电话: 028-86112219 86141709
省环科院 钱 骏 佟洪金
联系电话: 028-85511646
二○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重金属 污染防治规划 编制 会议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