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川环办函〔2010〕11号

 

关于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编制工作会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加快我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市、州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编制和污染治理,省厅决定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传达全国规划编制会议精神;

(二)部署我省规划编制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城市)科长。

三、培训时间

2010年2月23日(2月23日14:00时前报到)

四、培训地点

成都金河宾馆九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宜

(一)培训期间的食宿由省环保厅负责,交通费自理;

(二)由于培训在春运期间,请提前准备返程票。

六、联系人

省环保厅城市处  陈维果  罗道军

联系电话: 028-86112219  86141709

省环科院     钱 骏  佟洪金

联系电话: 028-85511646

 

 

 

 

             二○一○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重金属 污染防治规划 编制 会议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