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川环办发〔2011〕116号
关于开展我省相关水污染物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厅针对《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不能适应我省发展的实际情况,目前正在组织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施《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前期调查,筛选出甲醇、氯化物、钡、云母渣、吡啶、钒、丙烯醛、四氯化硅等八项污染物。为了《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更符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八项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市(州)涉及到前期调查所筛选出污染物的相关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详见附件中的《污染物情况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各市(州)环保局接到通知后,要组织本地区的相关企业按照《污染物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污染物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可从四川省环保厅网站(www.schj.gov.cn)上下载),及时将填写好的调查表一式二份(附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当地环保局。各市(州)环保局收齐相关企业调查表后于2011年8月31日前上报省环保厅(同时上报调查表电子件)。
联 系 人: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 尹 东
通讯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136736
传 真:028—86136736
电子邮箱:kbcbgs@163.com
联 系 人: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张 丹
联系电话:028-85557797
电子邮箱:zhangdan@scemc.cn
附件:1、污染物调查相关企业名单
2、污染物情况调查表(调查表请在四川环保网(www.schj.gov.cn)科技产业处中环保产业的产业信息栏中下载)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水污染物 调查 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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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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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调查污染 物指标 |
详细地址 |
产品名称 |
实际产量(吨) |
废水排放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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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
1 |
成都天丰石化有限公司 |
甲醇 |
成都市邛崃羊安镇羊安工业园区 |
甲醇 |
6300 |
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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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都凯跃化工有限公司 |
甲醇 |
成都市邛崃羊安镇羊安工业园区A-5-1号 |
甲醇 |
2000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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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都立申实业有限公司 |
氯化物 |
成都市崇州市大划镇立申路124号 |
猪皮革 |
1725600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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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都市茂良皮革有限公司 |
氯化物 |
彭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