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源统计工作管理,规范污染源统计行为,保证污染源统计数据质量,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首次发布标准《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772-2015)。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的公告(2015 75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