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川环函[2007]80号

 

关于报送实施32条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情况的函

 

各市州环保局

为实现“还三江清水”的目标,2005年省政府常务会议作出了“关于综合治理‘三江’水系重点小流域的决定”,同年,省局组织编制了《岷江、沱江、嘉陵江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相关的17个市州环保局也相继完成了本辖区内各条小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实施。为确保“各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在2008年基本改善,2010年基本返清”的规划目标的实现,现决定对各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和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请你们对一年多来的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报我局农村处。我们将对各地报告进行汇总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形成“《四川省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报省政府。

联系电话:028-86122149 联系人:杨蓉

E-mail:wkcepbsc@sina.com

 

附:《四川省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提纲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

 

《四川省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提纲

 

一、流域自然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自然环境

2、社会、经济情况(2005-2006年)

3、流域内水资源状况(2005-2006年)

二、流域水环境质量情况(2005-2006年)

三、流域污染源治理情况(2005-2006年)

四、水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比较(2005-2006年)

五、污染防治主要举措

六、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工程实施情况

七、投入和经费落实情况

八、主要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