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通报
(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14日)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湖北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鄂环发[2011]51号)要求,现将2013年3月25日- 2013年4月14日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日报表、周报表的报送情况
(一)日报表的报送情况
截止到2013年4月17日,全省4家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均按规定要求完成了相关排污企业日报表的报送工作。
(二)周报表的报送情况
截止到2013年4月17日,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均按规定要求完成了地区周报表的报送工作。
二、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分析
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共报送国控企业429家、531个排污口(其中:武汉41家、59个;黄石37家、50个;十堰41家、52个;宜昌51家、61个;襄阳34家、40个;鄂州10家、23个;荆门17家、23个;孝感38家、50个;荆州40家、41个;黄冈39家、43个;咸宁36家、41个;随州6家、6个;恩施14家、14个;仙桃8家、8个;天门5家、5个;潜江12家、15个)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各(市)州的具体情况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1。
(一)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国控企业小时数据的上报情况
1.抽取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省管电厂12家,其中(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小时数据上报率低于90%的省管电厂共有 2家: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市)州的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省管电厂小时数据上报率情况详见附件2。
2. 抽取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污水处理厂94家(武汉16家、黄石6家、十堰8家、襄阳6家、宜昌10家、荆门5家、荆州5家、鄂州3家、孝感8家、黄冈8家、咸宁5家、随州2家、恩施5家、仙桃2家、天门1家、潜江2家),其中(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小时数据上报率低于85%的污水处理厂共有33家:武汉4家、黄石4家、十堰4家、襄阳1家、宜昌2家、荆门2家、荆州1家、鄂州2家、孝感4家、黄冈3家、咸宁0家、随州1家、恩施3家、仙桃1家、天门0家、潜江2家。各(市)州的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污水处理厂小时数据上报率情况详见附件3。
3. 抽取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国控企业198家(武汉14家、黄石25家、十堰18家、襄阳10家、宜昌22家、荆门20家、荆州11家、鄂州6家、孝感24家、黄冈15家、咸宁9家、随州3家、恩施8家、仙桃4家、天门4家、潜江5家),其中(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小时数据上报率低于80%的国控企业共有93家:武汉5家、黄石15家、十堰10家、襄阳4家、宜昌11家、荆门10家、荆州6家、鄂州3家、孝感11家、黄冈6家、咸宁3家、随州0家、恩施5家、仙桃0家、天门3家、潜江1家。各(市)州的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国控污染源小时数据上报率情况详见附件4。
(二)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完整率情况
1. 查询(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平台国控企业监控站点501个,其中有数据上传监控点390个:武汉47个、黄石39个、十堰30个、襄阳32个、宜昌51个、荆门28个、荆州27个、鄂州20个、孝感31个、黄冈28个、咸宁16个、随州4个、恩施12个、仙桃6个、天门4个、潜江15个;无数据上传监控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均完整率0%)111个,其中:武汉6个、黄石3个、十堰14个、襄阳6个、宜昌13个、荆门9个、荆州8个、鄂州5个、孝感17个、黄冈7个、咸宁15个、随州3个、恩施3个、仙桃0个、天门2个、潜江0个。
2. 有数据上传且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均完整率高于80%监控点235个;有数据上传且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均完整率低于80%监控点155个:其中武汉5个、黄石5个、十堰10个、襄阳16个、宜昌17个、荆门14个、荆州9个、鄂州8个、孝感21个、黄冈20个、咸宁19个、随州3个、恩施4个、仙桃3个、天门1个、潜江0个。
各(市)州的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完整率详细情况见附件5。
(三)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国控企业超标情况
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显示:全省超标国控企业60家。其中:武汉3家、黄石5家、十堰6家、襄阳9家、宜昌6家、荆州0家、荆门0家、鄂州4家、孝感7家、黄冈8、咸宁4家、随州1家、恩施5家、仙桃3家、天门1家、潜江1家。
各(市)州的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国控企业超标具体情况见附件6。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日报、周报信息规范化报送工作
请各国控运维单位和各市(州)环保部门依据环保部发布湖北省2013年国控名单,严格审核排污口数据是否正常上传,严谨漏报、虚报、瞒报;对于停产且关闭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企业,请分别在日报及周报上报情况进行备注说明;对于数据异常或设备故障的排污口,请务必填写异常原因、故障时长、处理情况、运维单位及责任单位等关键信息。上周周报中仍有部分地市未按要求填写故障处理的运维单位名称,未按照2013年国控名单上报周报,请及时整改到位。请各市(州)部门严格审核出现数据异常或设备故障排污口的具体原因,弄清责任的划分,不要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只仅仅作出事实的陈述,要相应的提出一些相关整改意见,并确保做到有理有据,准确地在周报中反应出来。
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部门于5月10日前将2013年4月份运维考核扣分情况核结果上报,以便进行2013年4月份运维考核扣分情况汇总。
(二)加快完成2013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交接,并按相关要求改造不符合安装规范的现场端设施,提高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完成所有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2013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交接。对无法修复(或长时间待修复)的在线监测仪器、无法稳定上传数据传输采集仪等,运维单位查明情况报当地环保部门认定后,启用备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市(州)级环保部门对此情况应督促排污企业配合备机正常运行并责令排污企业限期完成修复或重建。
各市(州)环保部门应督促各辖区的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严格按照《湖北省国控污染源现场端设备联网要求》对本期通报情况进行相关整改工作,确保现场端数据传输采集仪稳定有效传输数据。
(三)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切实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
各级环保部门、各国控污染源运维单位应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值守市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省自动监控平台(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和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显示的超标、异常、缺失数据,责任环保部门应及时发现并结合企业工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立即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或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完整,保障现场端到市市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省自动监控平台(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和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的自动监控数据有效稳定上传,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总量减排、排污收费等执法工作的应有效能。
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国家和省厅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规范和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内部分工配合及工作衔接,建立行之有效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落实好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请相关市(州)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单位及省、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软件技术支持单位,对照省(省长天自动监控平台和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市(长天自动监控平台)两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国控企业,根据监控平台和污染源现场端日常故障排查流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实时数据、十分钟数据、小时数据上报完整率偏低、数据超标等异常情况核查工作,分析本期通报中的问题企业产生原因,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尽快督办其整改到位,确保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上传,从而切实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
传真号:(027)87652665
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027)87161268
省长天自动监控平台技术支持:(029)82245879转8135
附 件:
1.(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全省国控污染源 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
2.(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长天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省管电厂小时数据上报率统计表
3.(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长天自动监控平台污水处理厂小时数据上报率统计表
4.(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长天自动监控平台国控企业小时数据上报率统计表
5.(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完整率统计表
6. (2013年3月25日- 4月14日)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国控企业超标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