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周通报
(2012年1月16日-2012年1月29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湖北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维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鄂环发[2011]51号)文件要求,现将上两周我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一、日报表、周报表的报送情况
(一)日报表的报送情况
截止到2012年1月30日,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维单位均按规定要求完成了相关排污企业日报表的报送工作。
(二)周报表的报送情况
截止到2012年1月31日,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均按规定要求完成了地区周报表的报送工作。
二、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周报分析
上两周(2012年1月16日-29日)我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整体运行情况基本良好,多个地市的排污口数据正常上传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春节长假期间运维单位员工放假,无法对故障点进行及时的维护以及排污企业假期临时停产所致。各运维单位应积极排查春节期间各自负责区域排污口的故障情况,尽快恢复数据上传,各地环保局应抓紧督促运维单位节后运维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地具体情况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周报填写工作
上期周报中仍有部分地市未按要求在各排污口后备注运维单位的名称,不便于划分责任归属,请务必在下期周报中填写规范。
现将有关不规范填报单位通报如下:荆门市环保局(责任人李弘毅)、鄂州市环保局(责任人金铃)、孝感市环保局(责任人颜爱宁)、咸宁市环保局(责任人邹晓伟)。
(二)加强对通报中提出的处理意见的落实
从上期周报中反馈的信息来看,少数市(州)环保局(十堰、咸宁、恩施)将相同问题一再上报,未对通报中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理。请各市(州)环保局务必抓紧落实通报中提出的意见,逾期仍无法解决的,我厅将对相关环保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