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07]126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将于2007年12月17日开始组织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现将《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合理安排各自的培训计划,为保证明年初顺利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做好准备。
具体培训安排另见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 普查 培训 方案 通知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培训实施方案
为建立统一思想、统一步骤、统一技术要求的污染源普查队伍,组织好湖北省的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国家污染源普查培训实施方案》,制定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紧密围绕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重点加强市级、县区级师资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培训市级、县区级骨干普查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一支熟悉普查工作细则、普查技术规定和普查表式,正确运用环境法律、法规,精干、高效、文明的普查队伍。
二、主要原则
1.逐级培训:分清职能、各负其责。湖北省普查办负责市(地)级和县区级普查机构的领导和普查骨干的培训,市级、县区级普查办负责本级和所辖区域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培训。
2.分期办班:按普查工作整体布署分期举办培训班,与普查工作需求紧密衔接。
3.划片培训:按学员人数分片,举办区域培训班,结合区域特点、节约差旅费用,提高培训效率。
三、普查培训方法、时间和地点
湖北省污染源普查培训分为市级师资培训和市、县区普查办领导、业务骨干两个层次。市级师资培训由国家普查办负责,已于11月23日在长沙举办。市、县区普查办领导、业务骨干培训采取分批分片的培训方式,将全省分为五片(其中武汉市单独办班培训),每片安排1个班,每个班培训时间四天,计划12月17开始,12月29日结束。人员分配为省辖市、州每地6人(其中领导1-2人),县区级每地6人(其中领导1-2人),培训人员总计892人。
污染源普查软件、农业源普查培训,另见通知。
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7年12月17日~2007年12月29日
(二)培训地点,全省共分五片(武汉单独培训)。
第一片:宜昌、恩施、神农架
报到时间:2007年12月17日
报道地点:宜昌市
参加单位:宜昌、恩施、神农架及其下辖各县区。
第二片:黄冈、鄂州、黄石、咸宁
报到时间:2007年12月20日
报道地点:黄冈市
参加单位:黄冈、鄂州、黄石、咸宁及其下辖各县区。
第三片:荆门、孝感、荆州、天门、仙桃、潜江
报到时间:2007年12月23日
报道地点:荆门市
参加单位:荆门、孝感、荆州、天门、仙桃、潜江及其下辖各县区。
第四片:襄樊、十堰、随州
报到时间:2007年12月26日
报道地点:襄樊市
参加单位:襄樊、十堰、随州及其下辖各县区。
第五片:武汉市
培训时间、报道地点等由武汉市普查办确定。
(三)培训人员名额分配
培训地点与培训人员分配详见下表:
|
序号 |
区划名称 |
人数 |
人员分配说明 |
合计 |
培训地点 |
|
1 |
宜昌市 |
108 |
市县区各6人 |
170 |
宜昌市 |
|
恩施州 |
56 |
市县区各6人 | |||
|
神农架 |
6 |
区6人 | |||
|
2 |
黄冈市 |
68 |
市县区各6人,龙感湖2人 |
180 |
黄冈市 |
|
黄石市 |
44 |
市县区各6人,开发区2人 | |||
|
鄂州市 |
26 |
市县区各6人,开发区2人 | |||
|
咸宁市 |
42 |
市县区各6人 | |||
|
3 |
荆门市 |
46 |
市县区各6人,屈家岭、漳河各2人 |
182 |
荆门市 |
|
孝感市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