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文件

鄂环站字[2010]62号


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环境监测站:

为加强对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质控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质量,促进各地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质控工作的持续开展,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污染源监督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按照《关于印发<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总站统字[2010]191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湖北省2010年下半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考核工作方案》(见附件一),以此作为开展我省2010年下半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见附件二)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考核工作的依据。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由省中心站负责组织考核组和被考核站人员(分组名单见附件三)开展质量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编写本组质量考核报告,内容包括污染源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质控工作开展情况、监测报告编制情况、监测数据的受控状况及比对监测结果等,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判打分。各考核组的质量考核报告于2010年11月底前上报省中心站监测三室,由监测三室负责编制全省质量考核报告。

联 系 人:田一平

联系电话:027-87875524

电子信箱:typdyx958@yahoo.com.cn

附件1:《湖北省2010年下半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质量考核工作方案》;

附件2:2010年下半年度考核企业名单;

附件3:2010年下半年度考核组和被考核站负责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监测 重点污染源 空气自动站 考核 通知

 


    鄂环站字[2010]62号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