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5〕344号


关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

规范化整治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全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5]12号)要求,为切实落实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主体责任,确保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组织辖区内345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签订了《排污单位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企业详见附件一),组织排污企业对涉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信息进行了核对(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涉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附件二)。同时,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对辖区内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部分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存在排污口建设不规范;站房不独立;设备损坏,长期使用备机;分析仪零点和量程漂移严重,测量不准确;废气无全程校准、未安装钼转换器、采样管线存在部分U形管段;工控机老化等问题(详见附件三)。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督促尚未签订承诺书的8家企业尽快签订《排污单位承诺书》,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督促辖区内排污单位根据此次核实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按量程不得低于排放标准、需高于排放源最大排放浓度的1至2倍,且日常排放浓度在所选量程范围内的原则,对分析仪、数采仪的相关参数进行设置。同时,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按核实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和国发软件平台排放标准进行更新。

   三、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督促辖区内排污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建设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自动监控设备老化或长期使用备机的排污企业进行整改,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四、请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测仪器生产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型号与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内容不一致的设备,一律不得对其组织验收,并上报相关情况。省环保厅将对相关生产单位予以通报并向环保部报告

   附件:

   1、未签订承诺书的排污企业清单

   2、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涉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自动监控点位存在问题清单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1

未签订承诺书的排污企业清单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类别

备注

1

武汉

武汉典金科技有限公司

废气

未建设自动监控设备

2

武汉

武汉市汉口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废水

停产

3

黄石

武钢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冶铁矿

废气

停产

4

宜昌

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废水

停产

5

宜昌

宜昌长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气

停产

6

襄阳

湖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废水

停产

7

随州

随州市兴丰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

停产

8

恩施州

鹤峰县美容镇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政府正在委托第三方托管单位运维污水处理厂,托管单位交接完后再签订承诺书

附件2

2-1 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涉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序号

地区

编码

企业名称

监控点名称

污染物名称

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级别

执行标准

1

武汉

42010000000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废水排放口

COD

98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

2

武汉

42010000000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废水排放口

氨氮

15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3

武汉

42010000000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80万吨乙烯项目废水排放口

COD

60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

4

武汉

42010000000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80万吨乙烯项目废水排放口

氨氮

15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5

武汉

420100000031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工厂)

废水排放口

COD

90

国家标准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

6

武汉

420100000031

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工厂)

废水排放口

氨氮

8

国家标准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7

武汉

420100000034

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COD

80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

8

武汉

420100000034

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氨氮

15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9

武汉

420100000038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北湖排放口

COD

50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

10

武汉

420100000038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北湖排放口

氨氮

5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11

武汉

420100000038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工业港排放口

COD

50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

12

武汉

420100000038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工业港排放口

氨氮

5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13

武汉

420100000086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排放口

COD

100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

14

武汉

420100000086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排放口

氨氮

15

国家标准

一级标准

15

武汉

420100000088

武汉金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COD

90

国家标准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

16

武汉

420100000088

武汉金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氨氮

8

国家标准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17

武汉

420100000089

武汉毅峰印染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COD

200

国家标准

间接排放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

18

武汉

420100000089

武汉毅峰印染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氨氮

30

国家标准

间接排放

19

武汉

420100000091

武汉木兰纸业有限公司

废水排放口

COD

80

国家标准

造纸企业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