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普查办和省站于2007年12月召开全省污染源监测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抓紧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要求2008年1月底之前完成补测。现将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关于报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通知》(普查办函[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08年3月1日将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如有困难可推迟至2008年3月10日前报送。
省站综合室 张明 邮箱:520zhangming@sina.com
联系电话:(027)87860416,87883881(传真)
附件:1、国家普查办函[2008]7号文《关于报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