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6〕77号
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湖北省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
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各有关运维单位: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环发[2009]8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15家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2016年第一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核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省环保厅组织对15家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48台机组48套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中的41套设备开展了有效性审核工作。经比对监测、现场核查和数据有效性评定等规定工作程序,41套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另外7套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因不符合审核条件而未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具体情况为: 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新建设备和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和4号机组重建设备均未完成验收工作、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2号机组设备和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1号机组设备均因停炉未做比对监测、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设备和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209号机组未开炉。
省环保厅对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41套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 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的有效期为自设备监督考核通过之日起三个月。验收不合格、验收后未开展日常运行监督考核期间、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限期整改期间、日常运行监督考核过期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无效,其数据将不作为排污费征收的依据。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新建设备、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和4号机组重建设备均未完成验收工作。
二是部分电厂打印机缺墨粉未及时更换或打印功能不全、无停炉信号标识、CEMS小室工控机老化(硬件需升级)、因工控机死机或网络传输问题导致现场端数据报表个别时段数据缺失、CEMS系统监控站房面积不足或有漏水痕迹、门禁系统未联网(掉线)或有故障未及时修复、无通风设施或有故障未及时修复等异常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是个别电厂CEMS测速探头、粉尘仪的光学探头与烟气的玻璃视窗积灰未及时清理。
四是个别电厂在机组开炉后,未及时报告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导致该机组整季度无法做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火力发电企业尽快完成验收工作或负荷信号、停炉信号及原烟气数据上传等整改工作,避免影响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
(二)请各相关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责任单位尽快解决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日常维护中所出现的问题。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责任单位必须根据电厂工况和湿度情况,增加对CEMS测速探头、粉尘仪的光学探头与烟气的玻璃视窗的检查清理频次,加强日常巡检校准力度,保证该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此项工作将纳入2016年运维经费考核范围。
(四)请各火力发电企业在机组启炉后,及时与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比对监测事宜,确保每季度比对监测正常进行,并加强对CEMS数据的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运维责任单位处理。
附件:2016年第一季度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汇总表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2016年第一季度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烟气污染源
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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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名称 |
机组编号 |
比对监测结果 |
现场 核查 |
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核 |
存在问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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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 |
达标 |
85.5 |
是 |
CEMS小室工控机老化 、排风扇已坏、打印功能不全、门禁系统未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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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标 |
86.5 |
是 |
CEMS小室工控机老化 、排风扇已坏、打印功能不全、门禁系统未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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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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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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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重建未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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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 |
设备重建未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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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达标 |
91 |
是 |
排风扇未正常运行、无停炉信号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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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达标 |
91 |
是 |
排风扇故障、打印机缺墨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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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
12 |
达标 |
89 |
是 |
监控站房面积不足、现场端数据报表个别时段小时数据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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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达标 |
92 |
是 |
站房面积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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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达标 |
93 |
是 |
站房面积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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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 |
209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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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度机组未开炉未开展比对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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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达标 |
90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