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6〕27号


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全省

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四季度,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在完成日常应急信访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案化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应急与信访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信访事项受理情况

四季度,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15042件,其中,来信1092件、网上投诉1832件、电话11619件、来访499批/791人,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上升127%。

四季度,省厅直接受理环境信访事项281件,其中,来信14件、网上投诉191件、电话69件、来访7批/9人,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上升0.4 %。另外,环保部转群众投诉件23件,环保部转办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8%。各地投诉情况详见附件1。

(二)信访情况分析

四季度,我省环境信访总量增幅较大,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量上升127%,主要原因为今年入冬以来,雾霾时间持续较长,群众担心重污染天气对健康造成损害占46%;询问造成雾霾的原因占32%;询问大气质量什么时候能好转占22%。如:宜昌朱女士在阳光信访平台上反映宜昌的空气质量已经恶劣到无法忍受的地步,连续多天PM2.5达重度污染程度,仿佛已经一两个月没有见到蓝天白云了。投诉工业烟囱冒黑烟的占大气污染类23%,如武汉群众在网上反复投诉武汉长利玻璃和典金科技烟囱冒黑烟和排放臭气。除大气污染投诉比例较大外,四季度水和噪音污染也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较大影响,这些污染主要来自于化工行业、石材加工和矿山开采。如黄石市黄金山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和阳新县群众反复投诉开山碎石粉尘、噪音污染问题。石材加工废水排放也成为四季度投诉重点,过去主要集中在麻城和随县,现在武汉东西湖的石材加工业、孝感市大悟县石材开采也有投诉。

四季度,电磁辐射、畜禽养殖污染投诉明显减少。全省环境信访受理件各污染因子所占比例见下表:

根据地区来分,投诉较多的问题有:

黄石:阳新县远大医药富池工业园区废气污染问题、大冶英达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阳新县驰顺化工厂废气污染问题,黄石市多家采石场粉尘和噪音污染问题。

宜昌:兴发集团废气污染问题、长阳天长化工废气及噪音污染问题、长阳华新水泥厂噪音及粉尘污染问题。

荆州:集美热电厂气味污染问题、兆宇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污染问题。

荆门:钟祥金明珠磷肥厂烟尘污染和金鹰化工烟尘及噪音污染问题。

鄂州:葛店开发区药厂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孝感:应城市东城有机硅有限公司废气污染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

黄冈:浠水县福瑞德化肥厂废气和废水污染问题。

请各地重点关注以上问题的处理并做好跟踪督办。

(三)“12369”热线及微信举报平台受理及办理情况

我省“12369”热线值守人员能坚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四季度,省厅接听“12369”环保热线1131件,全年累计2635件,均按程序进行办理。全年省厅接听“12369”环保热线统计表见附件3。

四季度, 我省共接收微信举报101件(黄冈12件、武汉市26件、孝感10件、荆门8件、十堰1件、黄石10件、荆州2件、襄阳8件、宜昌7件、咸宁3件,随州2件、恩施4件、仙桃2件、天门5件、潜江1件),各地均按期按要求办结。

(四)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四季度,各地环保部门对省厅交办的环境信访事项应办结317件,按期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317件,办复率为100%。

四季度,省厅针对54件环境信访问题进行了电话催办、督办。并就宜昌市猇亭区宜化集团气味扰民、危险废物倾倒和宜昌当阳安诚森工科技废水污染等问题赴现场进行了督办。

(五)领导干部阅信、矛盾纠纷排查、积案化解和领导接访、包案工作情况

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率先垂范,带头阅信接访包案,对重要信访问题,亲自了解情况、协调、督办落实,推动案结事了。今年来,省厅领导阅批信件132件,占信访总量的9.5%;厅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分别为8件和27批次,群众反映问题均依法得到解决。荆州市环保局在处理荆州市正康家禽有限公司跨界污染问题中,联合荆门市环保局积极调查,对排污企业依法作出了处理,并妥善处理了因污染引起的矛盾纠纷,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宜昌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后督查工作,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督办,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积案。孝感市环保局将信访重点难点问题和积案编制成名单,以文件形式下发给相应的县、市、区环保局,由包案领导进行督办,较好地处理了湖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城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污染问题。2015年,全省环保系统共排查矛盾纠纷4327件,化解矛盾纠纷3983件;排查出积案67件,结案61件,息访53件;领导包案313件;领导干部接访456批次,组织干部下访632批次,有效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和积案。

(六)全省环保系统通过法律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试点工作推进会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要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解决,2015年10月14日至16日,省环保厅在恩施州举办了全省环保系统通过法律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推进会。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科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傅德辉秘书长、任振鹤副省长在全省通过法定途经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网上信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部分地、市、州就当前环境信访工作面临的困难进行了交流,总结了今年全省环境信访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环境应急工作情况

(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2015年第四季度,我省共发生2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荆门市万运物流运输公司甲醛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露事件(一般)

2015年12月26日凌晨4时18分,荆州市12369环保热线接市应急办电话通知,荆门市万运物流运输公司牌号鄂H0C75挂危化品运输车在207国道复线掇刀转盘处发生刮蹭事故,车上装载的甲醇发生泄漏。接到通知后,市环保局和掇刀区环保局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获知,消防部门已经采取喷水稀释的方式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应急处置,稀释水通过路边水沟流入杨树港河。

根据现场情况,环境监测人员分别在杨树港河沿线中革集三组、皮集村滚水坝、杨树港与竹皮河交汇处等3个地点进行了取样分析。监测结果显示杨树港河流中革集三组甲醇浓度为14.0mg/L(甲醇无相关环境质量与排放标准),COD浓度93.3mg/L,超过地表水4类标准2.1倍。因甲醇属于易燃有毒物品,荆门市环保局立即建议市政府通知相关部门采取防护措施:1、掇刀区、东宝区政府通知杨树港沿岸居民注意,在污染团流经时间内不取用水沟或河道内水。2、沙洋县政府通知马良自来水厂等相关部门密切注意水质变化。3、掇刀区政府安排车辆使用清洁水对通旺达物流旁水沟内水体进行稀释。

事发24小时内,荆门市环境监测站连续3次对事发地附近水体进行取样检测,从检测结果分析,水体中甲醇、COD浓度已大幅下降,逐步趋于正常。此次事件未对周边环境和汉江造成明显影响。

2、荆门市沙洋县毛李镇毛李村废酸跨境转移事件(一般)

2015年12月13日晚18时左右,荆门市沙洋县环保局接沙洋县政府通知,沙洋县毛李镇毛李村五组进水渠水面不明原因冒气泡,并伴有刺激性气味。沙洋县环保局安排总工程师郑良同志带队赶赴现场调查,并在进水渠两侧分别抽取水样进行检测。12月14日下午,沙洋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水样PH值分别为0.54和0.5,水体呈强酸性,存在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情况。沙洋县环保局立即建议毛李镇人民政府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市环保局进行了书面报告。

12月16日荆门市环保局组织环境应急、监察、监测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沙洋县应急办、沙洋县环保局和毛李镇人民政府对受污染水体采用生石灰中和法进行处置,处置后的废水由毛李镇政府安排车辆转移至沙洋县熊兴化工进行处理。根据沙洋县公安局通报,初步锁定一台荆州车辆存在跨境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重大嫌疑,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环境风险阶段性预警和防范工作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今冬明春气候偏暖、降水偏少,河流水位偏低、流速偏缓,大多数湖泊低于往年同期水位,发生“水华”的可能性增加。为此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水华”预测预警和应对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5]335号),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预测预警和应对工作。11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状况,省厅12月1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12月19日下发了《关于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12月19日至22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通知》(鄂环函[2015]557号),要求各地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及时报送雾霾天气应急工作信息等。

2、及时、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季度,我省共出现3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

一是2015年10月15日至25日,我省襄阳、武汉、荆州、荆门、十堰、恩施、孝感等地区因秸秆焚烧陆续出现间歇性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省厅及时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对重污染天气状况起到了明显的抑制作用。

二是2015年12月8日至14日,我省大部分地区陆续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其中,襄阳、随州、荆州、荆门、武汉、孝感污染较重;各地政府积极开展应对工作,据统计,襄阳、孝感、鄂州、荆门、荆州、天门、仙桃7个地区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武汉、黄冈、咸宁、黄石、随州、宜昌、潜江7个地区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但市政府下发了通知并开展了应对工作;神农架林区、恩施、十堰未受明显影响。

三是2015年12月19日至27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再次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因污染强度较弱、持续时间较短,各地均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但采取了应对措施。

通过对这几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总结分析,我们认为各地政府应对及时、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着预案操作性不强,应急响应等级设定不合理,应急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省厅计划2016年上半年组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和应对工作专题培训,并要求各地重新修订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一是政府预案修订工作全面展开。2014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重新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后,我省各级政府均已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省厅正在组织修订《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重新修订后发布实施,其余各市、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组织修订,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全部发布实施。

二是部门预案不断完善。省厅通过总结近几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经验教训,组织专家座谈,征求厅机关、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环保部门的意见,于2015年10月重新修订印发了《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环办[2015]297号),部分地区环保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发布实施。

三是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完成132家。其中省厅:46家;武汉市:31家;宜昌市:22家;神农架林区:8家;荆门市:5家;咸宁市:4家;荆州市:3家;黄冈市:3家;仙桃市:3家;黄石市:2家;十堰市:1家;襄阳市:1家;孝感市:1家;鄂州市:1家;恩施州:1家;随州市:0家;潜江市:0家;天门市0家。目前,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培训,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将在2016年全面展开,省厅也将适时进行抽检督办。

4、组织开展“十三五”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为统筹谋划我省“十三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省厅正在组织编制《湖北省“十三五”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黄冈、荆门、随州、孝感、十堰等地区也已陆续启动“十三五”环境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孝感市环保局已完成规划编制初稿并于2015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了《孝感市“十三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认为该“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主题突出、体例完整、结构严谨,对孝感市市“十三五”时期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对未来五年内提升孝感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推动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将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5、扎实开展应急演练 

四季度,我省多地根据各地区环境风险特点,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一是荆州市政府组织了综合应急演练。 2015年 11月13日下午,荆州市政府组织环保、公安、消防、安监、医疗、气象、电信及相关企业为参演单位,宣传、交通、民政、质检、住建、通信、电力、水务、燃气及辖区政府部门为拉动单位,在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化工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大型实战演练。

此次演练,环保部门出动参演人员20人、演练装备21台套,主要负责现场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提出污染防控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指导企业封堵事发现场排水管道,抢修现场围堰,收集污染物,避免救援废水进入自然水体,消除环境隐患。通过演练,检验事发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易燃易爆危化品事故的预防、应急、善后处置的水平,达到预期目的。

二是十堰市环保局组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为检验城区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业素养,2015年12月30日下午,十堰市环保局组织了一次没有预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此次应急演练模拟的场景是: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台核载5吨的运输电镀污泥的车辆倾翻在郧阳区汉江边,有部分或者全部电镀污泥进入汉江,此次环境应急演练不预先通知,要求各参演单位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指令后,能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环境应急调查、环境应急监测等处理处置工作。

此次应急演练各部门响应迅速、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规范有序,体现了较强的实战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这次演练,检验了环保部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了环保部门和环境应急管理队伍。

三是襄阳市环保局组织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演练。襄阳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5日与市公安、消防、安监和气象等部门在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6、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工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各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省厅于2015年5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和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例报制度的通知》。经过半年的实施情况来看,存在以下情况:一是部分地区对通知的内容不熟悉,不知道上报的时间节点、内容、格式、要求;二是部分地区没有按要求的时间上报,此类情况在各地上报四季度的季报时尤为突出;三是对环境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不熟悉,不知道该报什么,对突发环境事件描述不清,要素不全。希望各地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016年省厅将在季度通报中对各地环境应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2016年工作打算

(一)落实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取得成效。省厅在印发《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的基础上,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市级“法定途径清单”并组织实施。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途径清单》对环境信访投诉请求进行甄别、分流导入,依法处理。用法律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继续积极推进“法制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工作。

(三)继续有效开展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和矛盾纠纷排查、积案化解工作。

(四)做好敏感时期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五)开展信访事项办理督查督办和信访工作业务培训。

(六)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七)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时近春节,返乡人员多,鞭炮燃放,车辆增多,将加重对空气的污染,各地要严格执行各种措施,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

(八)做好“水华”预测预警工作。各地要切实做好“水华”预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水华”,要及时处置,做好群众用水保障和舆情应对工作。

(九)督促各地全面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工作。

附件:1、四季度各地区环境信访情况统计表

2、环境信访工作季报表

3、全年省厅接听“12369”环保举报热线统计表

4、环境应急与信访工作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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