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于上报第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根据鄂环办[2010]2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各地开展对辖区内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为了迎检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按时上报表格: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综合评价表;xxx市环保局关于2010年第x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及时报送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核发信息情况。同时上报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6月28日17:00前报我处)。
省环保厅监测处联系人:
王建平 02787167197(办公及传真电话)
13871020708
邮箱:wangjianping@hbepb.gov.cn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