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17日
2014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坚持“三保一高”工作方针,以深化污染治理为核心,着力实施三大工程;以强化总量减排为重点,着力加强项目建设;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着力严格环境监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持续求进,不断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全省环保工作要做到坚持一个方针,确保三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个保障。
一、坚持一个方针,即切实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
二、确保三个目标,即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和可吸入颗粒物削减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8万吨,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新增污染物许可排放指标15万吨;确保完成国家水、大气、饮用水环境质量目标,河流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19天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辐射事故。
三、突出三个重点
(一)以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1. 组织实施“蓝天工程”。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力度,持续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化氮氧化物治理,31台总装机1202万千瓦燃煤机组锅炉烟气完成脱硝治理。强化颗粒物排放治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等9个省辖市的燃煤机组锅炉烟气除尘设施完成提标改造, 23个水泥粉磨站粉尘治理设施完成提标改造。对未能按期完成或未能达到治理要求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二是遏制城市面源污染。各省辖市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区域内实施各类燃煤和用能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今年冬季供暖前,各省辖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时以上未拆改燃煤锅炉全部建成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的目标任务。所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按照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理顺机动车环保检测价格,严格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郑州等9个省辖市率先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黄标车”。同时,严格控制城市施工和道路扬尘,积极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统筹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综合运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 组织实施“碧水工程”。继续抓好重点流域、重点河段、敏感区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一是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各地制定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综合采取截污治污、环境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分流、湿地建设、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措施,力争消除流经城市河流的劣V类水质,形成水质清澈、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绿色生态景观带和城市投资热点区域。定期在新闻媒体发布城市主要河流的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顺序,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二是组织开展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运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工湿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开展重点河流综合整治,确保达到流域规划目标要求。严格执行我省已颁布的省辖海河、双洎河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三是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年-2015年)》,续建的7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已获得“三河三湖”环保补助资金的35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尚未开工的9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争取开工,确保2015年底全部建成。四是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以丹江口水源地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污染防治,确保“一渠清水北送”。
3. 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努力实现“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的目标。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制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划定办法,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化区域划定工作,启动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加密调查,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完成350个整治项目,为1500余个行政村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桶、垃圾箱和垃圾转运车,逐步改善农村环境。三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工作,各地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127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利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生态省建设。推动南阳市、栾川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驻马店等3个省辖市开展生态市创建,完成3个省级生态县、60个省级生态乡镇、300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夯实生态省建设基础。
(二)以加强总量减排为重点,着力保障发展需求。持续加强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保障环境要素需求。
1. 深化总量减排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和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引领和奖惩作用,通过总量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在四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简化量化总量指标,用污染物减排的绝对重量开展考核评价总量减排工作,加强主要减排任务的宏观把控。二是强化年度目标管理,将总量减排考核结果纳入省委对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府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制定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推动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是创新总量预算管理机制,适度收紧许可预支增量指标,集中有限指标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实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增减挂钩,先减后增,等量或减量指标置换,推动污染防治和减排工程建设。
2. 深入开展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强力推进258个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其中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73个),主要包括完成35个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硝装置改造,完成23条水泥生产线的脱硝装置改造,完成5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完成1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等,为完成 “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夯实基础。对于不能按时建成的地方,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3.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把环评管理与稳增长、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以项目环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规划环评促进产业优化布局,以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排放增量,推动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一是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大力推动高成长性制造业和高成长性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创新发展,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及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行业发展,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二是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在2013年下放部分审批权的基础上,对于环境容量较充足或环评管理水平较好的行政区域,进一步下放部分环境影响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加大环评审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实现环评受理、审议、结果三公开,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环评管理与法规、监察、监测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和加强监管力量,使建设项目中后期环境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环境敏感区域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规划环评工作,明确支持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行业类型和空间要求,促进产业优化布局。
4.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国家颁布实施的水泥、有色金属等9个污染物排放标准,我省出台的双洎河、蟒沁河、省辖海河、清潩河等重点流域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发酵制药类工业、盐业碱业氯化物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宣贯培训,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加快推进惠济河、贾鲁河流域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化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争取早日出台生效。
(三)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为重点,着力维护环境安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防控,加强应急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1.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出重拳、用重典、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行为。一是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重点污染源执法监管年活动,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重点污染源、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流域区域等进行重点检查,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医药制造行业进行“回头看”,对违法开工建设、违法投入生产、无证排污、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展环境监察阳光执法评查活动和环境监察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环境监察水平。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保与公安联勤联动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行效能。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加大环境投诉查处力度。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以及通过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上信箱等渠道受理的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有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2. 深化污染综合防控。加大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省建设。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重金属重点污染源治理,抓好工艺技术、技术装备、运行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深度治理和废水回用,有效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程,加快含铬污染物无害化处置。加强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重点防控区域具备重金属环境监测能力。二是强化辐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全省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大检查专项行动,对电磁辐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集中督导,重点检查移动用放射源、放射性药品、医用直线加速器、放射性同位素测井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超范围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送贮力度,当年产生的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安全送贮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抓好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等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和钢铁、水泥等7个产能过剩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动85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革新技术,减污增效。同时,继续加强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监管等工作,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是环境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时排除环境污染隐患,严防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恢复等环节规章制度,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提高联防联控和应急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追踪调查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努力保障环境安全。修改完善《河南省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环境空气新标准实施,全面开展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加快推进大气灰霾专项研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四、强化三个保障
(一)强化机制建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的精神,着力完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环境保护机制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1. 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国家环境保护法修订后的宣贯准备,积极推动我省辐射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监控管理等地方立法工作,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 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建设交易管理平台,开展重点行业确权工作研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改进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按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提高生态补偿金扣缴标准。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标准,调整环境监测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收费标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以经济手段推动环保工作开展。
3. 改革创新环保制度体系。在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规定、深化总量预算管理、环境监察执法规范等制度的同时,制定实施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集聚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通报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效能。
4. 加强规划评估和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提前谋划启动“十三五”规划研究。组织做好《全省环境功能区划》和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环境评价编制工作,初步划定我省的“生态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夯实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
1. 加强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加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分别达到75%、80%和95%以上。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动并规范企业自行监测行为,及时公布监测数据。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篡改等违法行为,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可靠,为考核、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提高全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完成、新建、升级改造10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增加考核断面和考核因子,为总量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2. 加强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省环境监控中心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加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环境监察、监测、监控(信息)、宣教、辐射、固废、应急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3.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督察、推进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阳光执法”等专题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开展多种形式、适合公众参与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制定新闻采访、新闻发布、公众参与、环境舆情监测分析、舆论引导等工作制度,增强公民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 加快职能转变。深化创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县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基层监管的作用;对保留省环保厅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审批并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强化责任,提高效率。
2.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开展提质增效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着重培养干部学、写、说、干四大能力,做到学明白、写明白、说明白、做明白,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队伍,努力建设学习型、法治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行政风行风规范,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准则,厉行勤俭节约,开展警示教育,自觉遵守“六项禁令”和 “十不准”的要求,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踏踏实实做事,正正派派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执行能力,说到做到,说好做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