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豫政〔2014〕94号)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豫环文〔2014〕280号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主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督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