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河南三浦百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生物农药系列产品及年产150吨生物农药制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河南三浦百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三浦百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生物农药系列产品及年产150吨生物农药制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经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我厅认为,该项目落实了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环评变更文件对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气防治设施。锅炉废气经“布袋收尘器和双碱法脱硫”处理;发酵废气采用碱“碱液喷淋+臭氧氧化、紫外催化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多杀菌素产品干燥尾气、春雷霉素和多抗霉素产品干燥尾气分别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尾气与菌丝体烘干尾气一起经“水喷淋+臭氧氧化、紫外催化氧化+碱液喷淋吸收+电晕氧化除尘”处理;乙酸正丁酯精馏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焚烧炉烟气先经过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入锅炉烟气双碱法脱硫处理;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废气经碱液吸收和活性炭吸附处理。锅炉烟气安装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2. 废水防治设施。全厂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建设了一座4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碱解+UASB厌氧+CASS+絮凝沉淀”的工艺处理后,进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排口安装了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3. 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建设了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暂存间。废菌丝体、废活性炭、精馏残液、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灰渣飞灰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燃煤灰渣、锅炉脱硫渣外售;废石英砂、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
4. 噪声防治设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
5. 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建成2000立方米的废水事故储水池一座及配套事故、消防废水收集管网和染菌发酵液储罐一座,贮罐区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围堰。配置了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器材,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6. 变更情况。编制了《河南三浦百草生物工程哟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生物农药系列产品及年产150吨生物农药制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项目主要变化为: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不再建设10%多杀霉素水分散粒剂,干燥设施发生变化;废水处理设施发生了变化。
7. 其他。该项目防护距离为800米,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已搬迁完毕。
三、新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新环监验字(2015)第127号)表明:
1.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负荷为84%-90%,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2016年8月锅炉提标改造后,根据经验收的锅炉烟气在线监控数据,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表3要求。发酵、烘干工段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发酵、提取工段、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硫化氢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 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后,排入水体;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进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经验收的总排口废水在线监控数据,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4. 验收监测期间,东、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控数据计算得出,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15吨/小时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2017年4月13日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新乡市环保局,延津县环保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