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暨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

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暨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经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我厅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环评变更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气防治设施。三氯化磷熔磷槽尾气、储罐呼吸气、蒸发釜不凝气经碱液喷淋处理;亚磷酸二甲酯酯化釜尾气和脱溶釜经低温冷凝+两级降膜吸收+碱液吸收处理后,送氯甲烷回收系统回收氯甲烷,再经低温冷凝压缩处理;氧乐果真空泵尾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处理;啶虫脒冷凝不凝气、烘干尾气经多级低温冷凝处理;乳油类制剂农药废气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粉剂类制剂农药气流粉粹机尾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混合机和烘干机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污泥池废气经碱液+次氯酸钠溶液吸收后处理。

2. 废水防治设施。三氯化磷熔磷槽废水进入预处理装置(密闭三级沉淀)回收磷回用于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氯乙酸甲酯萃取废水进入预处理装置(静态混合+萃取+静置分层+精馏)萃取回收氯乙酸甲酯、精馏回收甲醇后作为液肥外售;氧乐果粗酯废水进入预处理装置(静态混合+萃取+静置分层)回收氧硫磷酯、氯乙酸甲脂后作为液肥外售;氧乐果合成废水进入预处理装置(静态混合+萃取+静置分层+精馏)萃取回收氧乐果、蒸馏回收甲醇后作为液肥外售;啶虫脒苄胺萃取废水进入预处理装置(静态混合)回收苄胺回用于生产后,剩余废水进入含氯化钠废水处理系统(二效蒸发+冷去增稠结晶+离心分离+烘干)处理后回收氯化钠作为副产品外售;经车间预处理、高盐废水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一起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解酸化+ACBAF+生物降解+絮凝沉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产更进一步处理。

3. 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建设了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暂存间。磷渣由厂家回收;硫磺渣外售给硫酸厂;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农药原药、溶剂等的废包装桶等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4. 噪声防治设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

5. 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建成2000立方米的废水事故储水池一座及配套事故、消防废水收集管网,贮罐区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围堰。生产装置区和储罐区安装了有害或可燃气报警装置;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6、变更情况。编制了《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暨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经河南省环保厅备案(豫环评备〔2016〕9号)。项目主要变化为: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取消敌敌畏系列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发生变化;啶虫脒产品由闪蒸干燥变为真空干燥;氨储罐发生变化。

7. 其他。该项目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安装了流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在线监测数据。

三、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汴环监验字(2016)第055号)表明:

1.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主要产品啶虫脒、氧乐果生产负荷为85%-91%,100%-103%,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 验收监测期间,氧乐果外排废气中氯化氢、粉剂类制剂农药经处理后粉尘、乳油类制剂农药经处理后,甲醇、苯、二甲苯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厂界氯化氢、甲醇、二甲苯均未检出;氯仿、颗粒物、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3.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总磷、有机磷、苯均符合《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控数据计算得出,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车间“跑冒滴漏”的管理,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2017年5月18日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开封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