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环发 [ 2009] 第98号
各市环保局:
为推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切实发挥系统在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中的作用,环保部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国各省、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关于组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711号)转发给你们。各市接通之后,精心组织,严格对照环保部《关于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函[2009]32号)要求,查缺补漏,认真做好市监控平台与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整改工作,并将辖区内国控重点污染源档案于8月10日前上报我厅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人:杜 斌 0351-6371151
李凌昇 0351-637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