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环发[2009]185号
 
各市环保局:
 
    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全省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