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是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明确要求建设的组成部分,是有效监管企业排污的必要手段。按照全省的统一规划与部署,我厅决定从2009年11月起开始在国控重点排污企业、省重点工业园区以及重点城市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委托山西移动公司作为项目承建方,采用BOT的方式,负责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建设和运营费用由我厅统一协调省财政解决。
二、各市环保局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企业单位作好建设期的配合工作,责成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并配合省厅完成视频监控点位确认及已有视频监控设施登记工作。负责人员的名单请于10月31日前将上报省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人:省环境监控中心 石凌雁
联系电话(传真):0351-6371156
附件:全省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企业名单(首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