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当前开展的迎国庆“北京护城河”执法行动及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查,就加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环境敏感源监管通知如下:
一、加强危险废物特别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环节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自行或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消除环境隐患。严肃查处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置,或擅自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以及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将停产或已关闭企业纳入监管范围,防范遗留环境隐患。
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各地停止危险废物跨界转移联单的发放。
二、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按照9月2日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环保厅《关于认真开展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查的紧急通知》(晋环发[2009]151号)要求,对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行业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防铅、汞、镉、砷、锰等重金属进入大气、水、土壤环境,引发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产;对于污染防治设施实际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治污需求,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同时,要对涉及重金属企业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没有受到企业排污影响。
三、加强环境敏感区内重点涉水企业监管。重点是饮用水源地上游、重点河流沿线、水库及人口密集区域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逐一落实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环境污染对饮用水源地、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加大监测频次,及时发现污染隐患,确保水质安全。
以上工作,各市要给予高度重视,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底数清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环境隐患消除及时,应急预案措施周全,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创造一个祥和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