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2〕488号)、《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皖政办秘〔2009〕106号),我厅组织对淮河、巢湖及长江流域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3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目前,距离“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时限仅剩下一年时间,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附件: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3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附件

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2013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流域

城市

得分

考核等次

流域

城市

得分

考核等次

流域

城市

得分

考核等次

淮河流域

亳州

95.5

好

巢湖流域

六安

93.7

好

长江流域

黄山

98

好

淮南

95.5

安庆

98

滁州

94.4

马鞍山

88.5

马鞍山

96.5

宿州

92.5

池州

96.5

阜阳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