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2〕488号)、《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皖政办秘〔2009〕106号),我厅组织对淮河、巢湖及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4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各市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推进规划项目建设。加强对重污染河流和断面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河湖水质。梳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终期考核。

 

附件: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流域

城市

得分

考核等次

流域

城市

得分

考核等次

流域

城市

得分

考核等次

淮河流域

亳州

98

好

巢湖流域

马鞍山

96.5

好

长江流域

马鞍山

98

好

阜阳

97.5

黄山

98

滁州

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