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2〕488号)、《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皖政办秘〔2009〕106号),我厅组织对淮河、巢湖及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4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各市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推进规划项目建设。加强对重污染河流和断面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河湖水质。梳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终期考核。
附件: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附件
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2014年度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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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 |
城市 |
得分 |
考核等次 |
流域 |
城市 |
得分 |
考核等次 |
流域 |
城市 |
得分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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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 |
亳州 |
98 |
好 |
巢湖流域 |
马鞍山 |
96.5 |
好 |
长江流域 |
马鞍山 |
98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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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 |
97.5 |
黄山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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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 |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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