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华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郎溪华远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理21万吨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涛城镇金山岗,以含铜危险废物及废杂铜为原料,经过冶炼工序使各含铜废物中的铜资源得以回收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含铜污泥8万吨、含铜废弃线路板及覆铜板边角料1.5万吨、含铜粉尘0.6万吨、废杂铜10.9万吨,形成年处理21万吨含铜固体废物的生产规模,最终可达到年产约10万吨精铜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配套设置综合楼、储运工程、废水废气污染防治等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控制要求。项目的实施对促进铜资源再生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重金属、危险废物的控制和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贮存,完善废气、废水、噪声处理设施,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和劳动安全保护,做好重金属和危险废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实现达标排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控制本项目附近用地,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初期雨水必须经过有效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限值后作为绿化用水。循环冷却水经静置、冷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脱硫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水经静置、沉淀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水、脱硫水、车辆冲洗水不得外排。

(三)强化地下水保护,进一步细化分区防渗防腐处理措施,加强对生产区、危废暂存区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处理及维护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四)切实落实粉尘、各炉窑废气的控制处理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在预处理冶炼车间和倾动炉精炼车间设置负压收集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线路板破碎粉尘分别经4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回转窑尾气经旋风除尘器及脱硫塔洗涤后排放;预处理冶炼炉窑产生的废气经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排放;倾动精炼炉产生的废气经U型管自然冷却、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排放,三种废气最终经60m高的脱硫塔排气筒排放。制砖车间设置环境集烟,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达99%,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相关限值及《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中限值要求。

(五)优化厂区布局,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并采取隔声、减震、减噪等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系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等相关制度,并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系统和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建设,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宣城市及郎溪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26日

 

 

 

 

 

 

 

 

 

 

 

  抄送:宣城市环保局,郎溪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