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向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将年度减排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减排工程建设,落实减排工作措施,确保完成2011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对已经投运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运行负荷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拟建污水处理厂规定了时间进度;二是加强燃煤电厂脱硝设施建设和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对发电机组的低氮燃烧、脱硝设施建设进度和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燃煤硫分均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和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和农业部门要加大对畜禽养殖改进养殖方式、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力度,对县区畜禽养殖下达了具体任务;四是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大落后装备和工艺淘汰力度,要求属于关停淘汰的落后产能完备各项文件和手续,拆除主要生产设备;五是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要求公安部门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强制报废,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志管理,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立法工作。

为保障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淮南市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淮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程和项目完成情况、污染减排相关工作完成县区三大类,进行分值量化并实行考核,明确具体扣分细则,对责任不落实的分类规定问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