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下午,接到安庆市环保局报告该市宜秀区白泽湖乡罗家湖发生毒鱼造成湖水污染事件后,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环境应急人员和环境应急监测车连夜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和应急监测。

   发生死鱼事件的罗家湖位于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境内,水域面积约6000亩。4月9日,该湖租赁人为快速杀鱼、改种水生植物,在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将 “甲氰菊酯” (高效广谱杀虫剂,毒性中等,速效性中等,残效期三周左右)约560公斤投入湖内,导致湖内鱼类大量死亡。由于罗家湖与破罡湖之间的石头坝不能起到隔水作用,化学药剂影响到了破罡湖,造成破罡湖内鱼类死亡约500公斤。

    4月10日上午,白泽湖乡政府成立专案调查组,宜秀区环保、公安、水产等部门同时对罗家湖死鱼事件展开了调查工作,责令罗家湖承包方停止一切违法作业,并对已打捞的死鱼进行焚烧填埋处理。安庆市环保局得知罗家湖死鱼事件后,立即赶往现场查处并取样监测。

    罗家湖与破罡湖实为一个自然湖泊,后经人为建造石头坝将湖一分为二,罗家湖水域面积约6000亩,破罡湖水域面积约3万亩, 罗家湖距长江约5公里,湖水可通过破罡湖进入长江,破罡湖与长江交界处有一水闸——通江闸。应急小组现场与安庆市政府应急办联系,要求其立即关闭通江闸,目前通江闸已关闭。

    罗家湖、破罡湖主要功能为渔业养殖和农业灌溉,不属饮用水源,附近居民大部分饮用自来水,小部分取用井水,此次投毒事件未对周围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

    4月13日,安庆市环保局在罗家湖、破罡湖之间的石头坝两侧各取水样一份;在罗家湖北侧距离岸边20米处、破罡湖北侧距离岸边20米处各取水样一份。省环保厅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在相同位置取了四个水样,同时在破罡湖通江(长江)闸两侧各取水样一份。监测结果显示:罗家湖石头坝中段甲氰菊酯为1.8μg/L,罗家湖北侧距离岸边20米处甲氰菊酯为1.7μg/L,破罡湖石头坝中段甲氰菊酯为0.7μg/L,破罡湖北侧距离岸边20米处及破罡湖通江(长江)闸口甲氰菊酯均未检出。

    省环保厅应急人员向安庆市宜秀区政府和安庆市环保局提出了具体的应急处理意见和建议:
   1. 要求宜秀区政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告知沿湖村民不要使用受污染的湖水,确保人畜安全;对中毒的死鱼要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控制,不得进入流通交易市场,任何人员不得食用;做好湖区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群众生活生产稳定。
   2. 要求安庆市环保局继续开展对罗家湖和破罡湖的应急监测,掌握湖水水质变化趋势,确保下游饮用水源地(枞阳县境内,相距约40公里)安全,直至甲氰菊酯消解完全。
   3.建议当地水利部门在甲氰菊酯消解期间关闭入江水闸——通江闸,在满足防汛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受污染湖水不得流入长江,避免对下游长江水源地造成影响。
   4.建议当地政府对毒鱼造成水质污染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