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总量函[2010]249号)要求,定于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4月1-3日,会期3天。
2、地点:省公安厅警卫局招待所(长丰路桥北会宾楼东沿河路238号)。
二、审核内容
根据环保部有关要求,主要审核2009年度各市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包括污染源基本表、汇总表完整性等。对更新调查数据作简单对比分析,主要包括动态更新调查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农业、生活各占比例;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比较分析。
三、注意事项
1、上报数据库必须经过模块审核通过。
2、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筛选必须规范、完整、有效,环境统计数据库必须清库整理。
3、调查表数据录入要完整,防止错录、漏录;调查表指标、经纬度填报要准确,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数据逻辑关系要合理。
4、各市参会技术人员请自带手提电脑,同时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打印好的汇总表5份、2008年度和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引用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请作相关说明(或带统计年鉴)。
5、
6、本次汇审将以分组方式进行,因场地条件限制,请按顺序依次前往审核。(分组情况见附件)
联系人:程邦国 0551-2853357 15156689870
李启勇 0551-2821846 13965083652
附件: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审核分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