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总量函[2010]249号)要求,定于2010年4月1日至3日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审核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4月1-3日,会期3天。

2、地点:省公安厅警卫局招待所(长丰路桥北会宾楼东沿河路238号)。

二、审核内容

根据环保部有关要求,主要审核2009年度各市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包括污染源基本表、汇总表完整性等。对更新调查数据作简单对比分析,主要包括动态更新调查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农业、生活各占比例;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和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比较分析。

三、注意事项

1、上报数据库必须经过模块审核通过。

2、重点调查单位名录筛选必须规范、完整、有效,环境统计数据库必须清库整理。

3、调查表数据录入要完整,防止错录、漏录;调查表指标、经纬度填报要准确,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数据逻辑关系要合理。

4、各市参会技术人员请自带手提电脑,同时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库、打印好的汇总表5份、2008年度和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引用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请作相关说明(或带统计年鉴)。

5、4月20日前,请各市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报告上报环保厅总量处,内容包括本辖区内总体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等。

6、本次汇审将以分组方式进行,因场地条件限制,请按顺序依次前往审核。(分组情况见附件)

 

 

联系人:程邦国  0551-2853357   15156689870

李启勇  0551-2821846   13965083652

 

 

 

 

 

附件: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审核分组顺序

 

4月1日(上午8:30开始):亳州、芜湖、宿州

4月1日(下午2:30开始):阜阳、六安、蚌埠

4月2日(上午8:30开始):合肥、巢湖、滁州

4月2日(下午2:30开始):池州、淮北、宣城

4月3日(上午8:30开始):黄山、安庆、铜陵

4月3日(下午2:30开始):马鞍山、淮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