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函〔2011〕73号

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按照地方标准的精炼性、实用性、代表性及成熟性的原则,在社会各方推荐的基础上,经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拟将广东省公共餐饮具消毒服务等11项列入201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各方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于2011年2月22日前反馈至我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罗力,联系电话:020-83813319,传真:020-83813105,
    邮箱:SAC83838358@163.COM

    附件:广东省201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表(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201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表(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