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11〕2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8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市局对照《通知》所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品种参考目录》,认真核实、统计辖区内有关企业名单及相关品种信息,并填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1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电子邮箱:zhoujm@jsfda.gov.cn。

  二、请及时通知并督促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认真做好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实施工作。有关生产企业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汇总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