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薏辛除湿止痛胶囊的公示

苏药广公〔2011〕第01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薏辛除湿止痛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1825日在《新华日报》、2011920日在《南京电视台影视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873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该企业在200873日之后,仍在继续销售该药品或发布违法广告的,请于2011927日前向省局稽查局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25-83273682、83273680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