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暨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苏食药监通〔2012〕112号

各有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定于5月3日~4日在我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经征得国家局同意,我省42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地区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列席会议。会议期间,省局将召开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创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8家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14家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地区(名单见附件1)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或分管局长1人参加会议,并于2012年5月2日下午5点前至张家港市华芳金陵国际酒店(地址:张家港市长安中路388号,见附件3)报到。

  二、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本地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应包括取得成绩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等。各单位工作总结(电子版)于4月25日前报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联系人:吴信祥,联系电话:025~83273685,18900660575;电子邮箱:wuxx@jsfda.gov.cn。

  三、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张家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张家港市局联系人:彭宏文,联系电话(传真):0512~58187926;手机:18015681002。

  附件:1.28家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14家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地区名单 

        2.会议回执_2250 

        3.会议地点线路图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